小张离职时被扣了30%工资,理由是“未完成工作交接”。这种扣款到底合不合法?今天我们用真实判例告诉你,哪些扣薪是公司的权利,哪些只是变相克扣。
法律明确规定,工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对价。公司扣减工资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:一是存在合法依据(如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),二是扣款比例合理。某餐饮公司以“菜品损耗”为由每月扣厨师工资15%,法院最终判决全额返还——因为公司既未证明损耗责任归属,也未提前公示扣款标准。
事假缺勤:缺勤当日工资可不发,但基本工资的70%是底线。某销售请事假一周,公司按日薪扣款合法,但若将其底薪2000元扣到只剩800元就属违法。
绩效考核未达标:前提是考核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。深圳某科技公司因未证明程序合法性,被判补发扣发的绩效工资。
造成直接经济损失:需有确凿证据链。快递员丢件赔偿不超过工资20%是常见裁判尺度。
未提前30天通知离职:仅限扣减相当于30天工资的赔偿金,不能额外罚款。
违反竞业限制:需有书面协议且公司实际支付补偿金,否则扣款无效。
“自愿放弃”陷阱:离职时要求签署自愿放弃部分工资的声明无效。上海某案例中,公司用这种方式克扣的13万元被全额追回。
模糊条款陷阱:合同写“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调整工资”属无效条款,调整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。
拖延战术:以“财务流程”为由拖欠工资超30天,劳动者可主张额外50%-100%赔偿。
证据固化:保留工资条、劳动合同、扣款通知等原始文件。某员工用钉钉打卡记录成功证明实际出勤天数。
阶梯式维权: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(处理周期约15天),再申请劳动仲裁(时效1年)。
赔偿计算:除补发工资外,可主张25%经济补偿金。北京某案例中,劳动者最终获赔扣款金额的1.8倍。
核对离职证明是否含有“工资已结清”等不利表述
要求公司出具书面工资结算清单
重要岗位建议做工作交接公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