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明天就转正,今天被通知走人"——这种看似巧合的辞退,其实藏着公司不敢明说的算计。试用期不是法外之地,一文说清你的权利边界。
当HR拿着《解除协议》让你签字时,务必要求对方明确说明辞退理由。法律规定的合法辞退理由只有两种: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(需公司举证),或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。含糊其辞的"不适合岗位""团队磨合问题"都可能涉嫌违法解除。
很多公司误把招聘简章当录用条件,实际上有效的录用条件必须满足三个要素:书面明确告知(最好有签字确认)、量化可考核(如销售岗的业绩指标)、考核程序合规(不能是主管个人主观评价)。某电商公司曾因仅以"工作态度欠佳"辞退员工,最终被判赔2个月工资。
虽然法律规定试用期工资可低于转正工资,但有个重要底线: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%,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深圳某程序员试用期月薪被压到4000元(转正15000元),仲裁后公司补足了差额。
警惕《离职证明》写"个人原因离职",这会导致你无法申领失业保险。正确操作是要求公司出具注明"公司提出解除"的书面文件。上海某外企员工因签字时没留意这点,损失了近万元失业金。
即使工作不满半年,被违法辞退也可主张半个月工资的赔偿金。但更多人不知道的是:未提前30天通知辞退的,公司还应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。北京某广告公司员工同时拿到这两笔钱,合计相当于2.5个月工资。
聊天记录、考核表、工资条都要及时保存。特别提醒:遭遇突然辞退时,立即用手机录制办公电脑屏幕(显示日期时间),这能有效证明公司未提前告知。杭州某设计师靠这段10秒视频逆转了仲裁结果。
下次听到"试用期本来就是双向选择"的说法,你可以礼貌回应:选择权确实双向,但违法成本可是单向的——公司输官司不仅要赔钱,还可能被计入劳动信用档案,影响上市或融资。